2017年7月14日,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,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六安原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郑丹竹。近日,这位落马厅官一审宣判结果出炉,郑丹竹因受贿被判三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。 2018年4月20日,原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党委书记(副厅级)郑丹竹受贿案一审宣判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郑丹竹在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区委副书记、区人民政府代区长、区长,六安市民政局局长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1万元,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,犯罪数额巨大。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郑丹竹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。受贿所得人民币61万元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郑丹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严重缺乏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并涉嫌违法犯罪,且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。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,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,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郑丹竹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、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(来源:六网论坛) 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